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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拨付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09:30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  作者:省农委财务处 访问量:419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355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 发布机构: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 文号: 黔农财〔2017〕140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拨付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

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县农业(农牧、农工)局:

按照《2017年贵州省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17〕2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用于2017年休耕耕地的质量监测点、宣传、培训工作补助资金2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果,请你们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根据土种状况设置对照区监测点,每1000亩设置1个监测点,并开展取样送检化验;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休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并2017年12月31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委种植业管理处:甘立龙 0851-85283863


附件: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7年12月4日


黔农财〔2017〕140号省农委关于拨付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的通知.doc黔农财〔2017〕140号

附件:省级休耕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