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专项经费的通知
关于拨付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专项经费的通知
开阳、播州、安龙、黄平、罗甸县(区)农业(农牧、农工)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38号),为做好我省水产品监测组织抽样及后续监管工作,经研究,现将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专项经费10万元拨付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品监测组织抽样及后续监管。请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12号)、《贵州省渔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黔渔函〔2017〕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我省2017年抽检样品共95个,涉及2个品种。其中,异地抽检由农业部淡水鱼类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抽检,样品65个(鲤鱼样品35个、草鱼样品30个),黔西南州安龙县共抽取样品33个(鲤鱼16个,草鱼17个)、黔东南州黄平县共抽取样品32个(鲤鱼19个,草鱼13个);本地抽检由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长沙)抽检,样品30个(鲤鱼样品15个、草鱼样品15个),遵义市播州区共抽取样品16个(鲤鱼7个,草鱼9个)、贵阳市开阳县(鲤鱼8个)、黔南州罗甸县(草鱼6个)。
请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并按任务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委(渔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
省渔业局:马旭 0851-85280243
附件: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专项经费安排情况表
2017年12月18日
黔农财〔2017〕160号 附件 农业部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专项经费安排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