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2017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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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252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7〕9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2017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批复

省农委关于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

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有关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工)局,省黔农担保中心

报来《2017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7〕61号)、《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81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期限等见附件。

二、批复的项目实施单位为企业的,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未通过项目验收之前,不得预拨项目资金。其它采取县级报账管理方式使用资金。

三、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要求,抓好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财务专账,规范资金支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葛磊、党先林, 0851-85285075

黔农财[2017]93号 附件:2017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批复表.xls




                         2017年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