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7]102号)
各市(州)农委,相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26号)和农业部印发的《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农农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现将耕地质量保护土地休耕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用于2017年新建80个监测点的相关工作。请严格按照“2017年贵州省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各实施单位要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联系人:省农委(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唐志坚
电话:0851-85281763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