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 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达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
的通知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赤水市、务川县、金沙县农牧局、罗甸县农工局、沿河县畜牧兽医局、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册亨县渔业局、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石阡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15年贵州省渔政趸船建造项目共在我省赤水市等10个市(县)建造了渔政趸船10艘,为加强渔政趸船维修养护工作,经研究,现将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5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130110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罗甸县等县(市、区)渔政趸船维修养护。
二、请加强资金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自觉接受纪检、检查、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委财务处;谢莉;0851-85283228
省渔业局;杨湘菊;0851-85289979
附件: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 位 |
金 额 |
备 注 |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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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农牧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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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农牧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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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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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农村工作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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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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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畜牧兽医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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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农牧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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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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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渔业局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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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