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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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304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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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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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下达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 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达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

的通知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赤水市、务川县、金沙县农牧局、罗甸县农工局、沿河县畜牧兽医局、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册亨县渔业局、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石阡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15年贵州省渔政趸船建造项目共在我省赤水市等10个市(县)建造了渔政趸船10艘,为加强渔政趸船维修养护工作,经研究,现将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5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130110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罗甸县等县(市、区)渔政趸船维修养护。

二、请加强资金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自觉接受纪检、检查、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委财务处;谢莉;0851-85283228

局;杨湘菊;0851-85289979

附件: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渔政趸船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      位

金  额

备  注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5.3万元


赤水市农牧局

5.3万元


务川县农牧局

5.3万元


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

5.3万元


罗甸县农村工作局

5.3万元


石阡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5.3万元


沿河县畜牧兽医局

5.3万元


金沙县农牧局

5.3万元


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5.3万元


册亨县渔业局

5.3万元


合计

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