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渔业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渔业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泸州至赤水高速公路生态补偿项目》等五个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共计513.9万元下拨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该补偿资金系一次性补助。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评估专题报告》和省渔业局与业主方签订的生态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措施、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1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报省渔业局,省渔业局将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安李乐宾
联系电话:0851-85286861
电子邮箱:2751949873@qq.com
附件:生态补偿资金下拨计划表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生态补偿资金下拨计划表
序号 |
生态补偿项目 |
补偿资金(万元) |
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泸州至赤水高速公路生态补偿项目 |
62 |
赤水市农牧局 |
|
2 |
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水县特大桥生态补偿项目 |
190 |
习水县农牧局 |
|
3 |
习水县太平渡大桥建设工程生态补偿项目 |
45 |
习水县农牧局 |
|
4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渔港建设工程生态补偿项目 |
30.4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
|
5 |
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锦江双线特大桥生态补偿项目 |
186.5 |
铜仁市碧江区锦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处 |
|
合计 |
5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