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渔业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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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347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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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7〕16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拨付渔业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渔业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泸州至赤水高速公路生态补偿项目》等五个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共计513.9万元下拨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该补偿资金系一次性补助。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评估专题报告》和省渔业局与业主方签订的生态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措施、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1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报省渔业局,省渔业局将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安李乐宾

联系电话:0851-85286861

电子邮箱:2751949873@qq.com


附件:生态补偿资金下拨计划表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生态补偿资金下拨计划表


序号

生态补偿项目

补偿资金(万元)

实施单位

备注

1

泸州至赤水高速公路生态补偿项目

62

赤水市农牧局


2

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水县特大桥生态补偿项目

190

习水县农牧局


3

习水县太平渡大桥建设工程生态补偿项目

45

习水县农牧局


4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渔港建设工程生态补偿项目

30.4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5

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锦江双线特大桥生态补偿项目

186.5

铜仁市碧江区锦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处


合计


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