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财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专项)资金的通知
贵州省农科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蔬菜、食用菌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233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专项)500万元拨付你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你院“321模式”大面积示范推广,在基地分类实现年亩产值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目标。在全省16个县(市、区)实施蔬菜产业科技扶贫“321示范工程”,建成标准化示范基地1600亩,推广高效种植模式16万亩,促进示范县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二、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请你院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三、资料管理
请你院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于每季度末5日前将有关情况送省农委备案。
联系人:省农委经作处魏茹蕙 0851-85281257
电子邮箱:gzsnwjzc@163.com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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