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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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661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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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7〕6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农委(畜牧局),有关县农业(农牧、畜牧)局:

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358万元下达你们(具体安排见附件),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系一次性补助,省级批复实施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或养殖场(大户)的,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其它实行县级报账制。各级农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财务资料和项目建设痕迹档案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直补农户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程序尽快报请验收。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要求,由县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整合方案报省农委备案。

联系人:财务处,葛磊,电话:0851-85285075


附件: 2017年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明细表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