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渔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黔农财〔2018〕21号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渔业产业
发展资金的通知
罗甸县农工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乌江干(支)流、清水江干流、珠江干流网箱拆除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8〕48号)要求,罗甸县必须在时间节点前完成网箱拆除任务,由于罗甸县网箱养殖规模大,涉及农户多,网箱存鱼处理困难,为支持罗甸县做好网箱拆除工作,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渔业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网箱拆除)。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渔业处)。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渔业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渔业处:龙明树 0851-85866563
省农委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