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贵阳市农委、六盘水市农委、遵义市农委、铜仁市农委、黔西南州农委、修文县农业局、水城县农业局、凤冈县农牧局、湄潭县农牧局、江口县农牧科技局、兴仁县农业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县物联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黔农财〔2018〕25号),为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先导区创建县新建物联网平台,对原有物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的升级改造,以及对现有在建物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的补贴。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财务处)。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财务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刘安凯 0851-85281035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