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资金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资金的通知
铜仁市、黔东南州财政局、农委,石阡、丹寨县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45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资金15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将到县的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州)要加强对辖区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12月30日前,将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完成,逐级上报绩效评价报告至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自然生草覆盖等技术模式所需经费,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集中连片推进实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有机肥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促进果菜茶提质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
四、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工作任务是项目检查验收重要依据,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补助农户的,严格按照相关公示程序进行补助公示。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马千千 0851-86892514
省农委财务处:葛磊 0851-85285075
省农委土肥站:陈海燕 0851-85287912
附件:1.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资金专项绩效目标分解表
附件1: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附件2:模板表-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资金专项绩效目标分解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