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 金融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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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30711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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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8]9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 金融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第二批中央

金融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


黔西南州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度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35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金融创新项目资金250万元拨付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农村金融创新项目建设,主要支持探索“农保贷”模式等产业链融合创新等。

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黔农财〔2017〕54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按照《贵州省“农保贷”产业链融合发展创新项目任务委托书》、《省农委关于贵州省“农保贷”产业链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201852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12月1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跨年度项目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或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蔡林钋  0851-85281253




2018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