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18〕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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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财农〔2018〕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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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18〕217号)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黔财农2018217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10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938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待进入2019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配套部分资金,待省级部门预算批复后安排下达。

二、请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三、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到县的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各市(州)要加强对辖区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非洲猪瘟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其中,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由各地据实对近期因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监测阳性)被强制扑杀的生猪进行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各地据实对201831—2019228日期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进行补助;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主要对各地开展动物免疫、疫病监测、流调净化、疫情处置、人员防护、兽医社会化服务、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应急物资采购、基层动物防疫补助、检疫监督执法等工作进行补助。

五、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补助农户的,严格按照相关公示程序进行补助公示。各市、县要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附件:1. 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

2. 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分解表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18]217号).pdf


2018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