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的通知
黔农财〔2018〕18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的通知
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畜禽标识、兽医医政药政)的通知》(黔财农〔2018〕20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20万元拨付给你们。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等生猪主要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形势分析评估和宣传培训,包括购置必要实验器材,发放采样补助,开展学术交流和论文出版等。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要按照与我厅签订的《动物疫病分析研判项目委托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绩效评估报告送我厅(动物防疫检疫处)。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动物防疫检疫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动物防疫检疫处:杨齐心 0851-85289155
省农业农村厅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