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9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农业防灾救灾、动物防疫检疫等补助经费省级配套专项)的通知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农业防灾救灾、动物防疫检疫等补助经费省级配套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9〕65号),现将2019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农业防灾救灾、动物防疫检疫等补助经费省级配套专项)723万元拨付给你们,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项。
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农业防灾救灾专项)575万元。其中,452万元用于采购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试剂、开展监测流调等,93万元用于采购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15.99万元用于委托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等相关工作,14.01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培训支出。
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等补助经费省级配套专项)1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试剂、开展监测流调等。
请按照《贵州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黔财农〔2018〕16号)等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30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厅兽医管理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关立 0851-85281757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管理处:杨齐心 0851-85289155
附件:2019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检疫等补助经费省级配套专项)安排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