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黔农发〔2012〕194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6号),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农业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耕作制度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突出我省生态特点、山区特点,发挥气候多样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多样性的优势,加快耕作制度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加大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着力提高单产;优化粮食内部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粮食作物和优质粮食生产,突出主产区、主要作物和主要品种,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充分利用非耕地、坡耕地资源,大力推行多熟种植、间套耕作等耕作模式,实行粮经配套、高矮搭配、长短结合,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增加经济作物总量,协调好粮经作物发展,用二至三年的时间,使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的比例从目前的4:6提高到6:4。实施好肉牛、肉羊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积极发展特色养殖业,逐步提高畜牧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立足耕地、林地、草山草坡、园地、养殖水面等国土资源,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的要求,狠抓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全力推进草地畜牧业、茶叶、蔬菜、马铃薯、精品果业、特色渔业、特色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不断增加农民家庭性经营收入。
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业农村基本稳定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确保地块、面积、合同、权证“四到户、四相符”,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做好充分准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指导工作,今年在贵阳花溪区、息烽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时把搞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完善土地承包权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着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加快推动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按照贵州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黔府发〔2012〕25号)要求,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县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课题调研,探索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2012年新建30家以上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推进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的建设;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机制。
三、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认真落实对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品牌的龙头企业上市,将优质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围绕重点产业,选准主导产品,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原料基地。探索采取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进现代农业主体组织制度创新。把关注和支持农业发展的着力点、关节点转移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体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主导作用,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会,支持组建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支持联合会有组织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产品电子商务、技术培训和搭建资金合作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合作共赢,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借鉴企业集团公司的组建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集团化发展。鼓励合作社参与企业投资、入股,与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公司、企业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开展农机示范性合作社建设,每年各县(区)扶持农机示范性合作社不少于2个,各市(州)扶持农机示范性合作社10个,全省扶持示范社100个以上,使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总结桐梓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
四、深化投融资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对农业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立项审批、拨付使用、绩效评价实行全程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对支持市、县产业发展的农业专项资金,通过贴息、“以奖代补”的方式来实施项目,对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把查验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进支农资金的整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带动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加大委属贵州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资本金投入,积极协调组建农业再担保机构,开展“政、银、担、企”对接活动,实行“贷、担、贴”融资模式,切实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督促经办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作用。
五、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和明确公益性职能,实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经营性职能的彻底分离。合理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科学核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保证专业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在80%以上,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以落实“两覆盖”为契机,推进我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实现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农机员、农村卫生员、动物防疫员等服务队伍建设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完善各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管理体制上,提倡“服务在乡、管理在县、管人与管事有机统一”,将农业信息服务纳入乡镇农技站,并将乡镇农技站、兽医站、农经站、农机站等部门撤并成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中心,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逐步形成“三农”服务的一体化新格局;在服务内容上,大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三农”信息服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解决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服务方式上,通过不断完善贵州农业信息网站群和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上信息服务和行政审批窗口建设,不断提高“三农”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农业开放型经济发展
加强交通网、物流园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加强与阿里巴巴网站、淘宝网等的合作,发展各类营销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尽快将贵州名特优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实现贵州农产品的长远发展。
举办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投资洽谈会,积极加大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大“贵州绿茶,秀甲天下”、“贵州蔬菜,绿色生态”、“多彩贵州、神奇马铃薯”等品牌的宣传力度,组织农业企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产品展销活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在国外的特色农产品销售及推介活动,提高我省特色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
加大委相关部门及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制订和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考评和激励制度等,以茶叶、蔬菜、水果、畜牧等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博览会、品鉴会活动为平台,围绕生态畜牧业、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业、特色渔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吸引省内民营资本、工商资本通过投资、入股、兼并重组等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市场流通领域。协调有关部门扶持全省重点农业出口企业发展,建设全省重点出口基地和输港澳鲜活农产品出口基地,在我省重点蔬菜生产市(县)建设“以色列--贵州农业示范基地”。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扶持一批优强并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企业,支持其对外发展。
结合我省实际,选择产业优势和特色突出,农业发展方式走在前列,能真正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山地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园区建设,集聚优质资源要素,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把农产品的加工研发、品种培育、市场交易及对农民的培训等集中到园区,延长产业链条。同时,把农业园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衔接,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产城联动。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