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统2011-2015年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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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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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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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统2011-2015年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为了深入推进我省农业系统普不支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2015年普法法治省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制定了《贵州省农业系统20112015年普法工作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农业系统20112015年普法工作规划


○一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贵州省农业系统2011—2015年普法

工作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以加速发展、力口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深入推进贵州农业法制建设,更好发挥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的通知》(黔党发[2011]14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农政发[2011]3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的部署,以保障和推进特色优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生产经营能力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为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满足农业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农村市场主体守法生产经营、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等对法律法规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和有关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大力提高农业领域依法治理和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农业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农业依法治理涉及的社全过程方面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能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我省“十二五”时期农业工作大局,以促进生态畜牧业、茶叶、蔬菜、马铃薯、精品水果、中药材、特色渔业、特色杂粮等为重点的优势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安排农业普法和依法治农工作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民。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农民,以农民维护自身权益和发展农业生产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农民中宣传农民、引导农民,调动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积极性。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挖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把农业法律法规的普及贯穿到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去,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建立他俩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好试点,逐步推进;根据不同领导、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要把普法与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相关生产经营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规定的宣传普及,帮助包括广大农民群众在内的各有关方面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努力提高遵照法律规定和生产技术规范生产、经营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种子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维权能力,加强农资、农机监督管理,加大动植物检疫执法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深入开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

三、坚持“三个面向”,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面向广大农民,组织“送法下乡”活动

加强广大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指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民学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认真总结农业系统开展“法律进乡村”推广活动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大胆创新,不断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拓展外延、丰富内涵,逐步深入、层层见效。因地制宜,  因人施教,采取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传统手段与现代传媒相结合等方式,使活动常抓常新,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积极运用典型带动、对口结对、传帮带等好的做法,增强活动的互动性,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需求。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法律知识送到位,守法责任订到位,法律服务帮到位。

一是突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为重点,编制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册、光盘、挂图、明白纸,送法律知识、生产技术规程到农业生产一线。着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农产品生产企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组织编印农业法律法规问答,送法进村入户。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纠纷仲裁、土地流转、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及减轻农民负担法律制度的宣传,提高农民科学选购使用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能力。

(二)面向社会,加强普法宣传载体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载体建设,多层面、全方位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建设好农业部门网站,窗口的法制执法栏目,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作用,不断增强农业法制宣传信息化程度。积极开辟立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的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办好农业普法专栏。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远程教育网络、有关网站、乡村图书室作用,利用各方面平台普及农业法律。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构建形式新、无盲点的法律传播体系,为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创造良好信息支持条件,满足其生活、生产中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有效解决和防范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普治结合,通过依法治理向社会各方面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高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整治活动,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农业产业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推动农资经营网点服务栏建设,建立农业部门与经营者间的沟通桥梁,促进农资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增强服务能力。

开展农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法律普及率。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各个时期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形式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农村,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面向农业系统干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和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理念,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

农业部门干部职工要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培养和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农业部门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执法机构应设立集中“学法日”,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熟练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加强法制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自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以下几个阶段:

2011年各地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规划。抓好试点,培训普法业务骨干,做好“六五”普法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基础。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于2011年月底前报省农委法规处。

2012年至2015年,各地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2015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重点、方法和组织办法。要健全普法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保障、有计划地开展。要加强部门配合,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牵头作用,谋划好普法工作思路计划,并组织实施;专业管理部门和有关执法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农业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农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农业部门普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六五”普法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