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水产品药残检测超标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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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854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8〕8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查处水产品药残检测超标行为的通知

遵义市、毕节地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第一次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的通知卜(农办渔[2008)20)要求,农业部有关检单位于4月对我省遵义县乌江库区健康养殖示范区、金沙县官田乡乌江库区网箱养殖场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养殖单位16家,样品22(鲤、草鱼各11)。检测结果,有11.个样品孔雀石绿超标,其中,遵义县3个样品不合格,金沙县8个样品不合格。

为规范我省养殖生产秩序,强化养殖用药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要求,请各相关地(市)、县对这次水产品药残检测超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625日前报省渔业局。




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