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水产品药残检测超标行为的通知
遵义市、毕节地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第一次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的通知卜(农办渔[2008)20号)要求,农业部有关检查单位于4月对我省遵义县乌江库区健康养殖示范区、金沙县官田乡乌江库区网箱养殖场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养殖单位16家,样品22个(鲤、草鱼各11个)。检测结果,有11.个样品孔雀石绿超标,其中,遵义县3个样品不合格,金沙县8个样品不合格。
为规范我省养殖生产秩序,强化养殖用药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要求,请各相关地(市)、县对这次水产品药残检测超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6月25日前报省渔业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