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种植业灾情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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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6245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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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0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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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种植业灾情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农发200881

关于加强种植业灾情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

今年以来,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多发,对农业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继年初全省大面积遭受罕见凝冻灾害之后,5.12”汶川大地震使我省12县(市)受到波及影响,5月下旬全省又有38个县(市、区)遭受风雹洪涝灾害袭击,农作物受灾80余万亩,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巨大。灾情发生后,各地农业部门紧急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农技人员深入灾区一线,积极投入查灾抗灾救灾,做了大量工作。但个别地方农业部门对灾情反映不敏感、调查不充分,不能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灾情,对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带来很大影响。为进一步抓好农业抗灾救灾减灾工作,保障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加强种植业灾情调度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灾情调度工作

灾情调度是包括灾情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抓好灾情调度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我省是一个多灾的省份,农业历年因灾损失严重,防灾抗灾减灾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灾情调度是反映农业灾情和抗灾情况的基础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了解灾情的重要渠道,是指导抓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宣传本系统工作、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减灾合力的有效途径。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化对灾情调度重要性的认识,把灾情调度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措施,推进灾情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我厅将制订出台包括灾情调度在内的农情调度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任务刚性,明确奖惩措施。今年各地灾情调度情况,将作为省厅对各地农业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和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重要依据。

据气象预报,预计今年夏季(6~8月)全省气温正常,降雨西部正常、东部略多,旱涝交替出现,局地多大到暴雨,部分地区旱情比去年重。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风雹、暴雨、洪涝、干旱、低温等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灾情调度的预见性。

二、迅速组织开展查灾抗灾救灾

农业灾害一旦发生,当地农业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要迅速开展灾情调度,切实做好灾害损失调查统计工作,努力做到数据翔实、情况明了、判断准确,为农业抗灾救灾、防止次生灾害以及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农业生产第一线,实地了解大田作物、园艺作物、温室大棚、田间基础设施、种子种苗繁殖场等种植业受损情况,科学评估损失程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灾情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并做好汇总分析,保持信息畅通,重大灾情随时上报;要采取专家会商等形式,客观分析灾情走势及持续影响,研究有效应对措施。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认真组织抓好农业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要建立救灾组织领导机构,加强人力物力调配,组派工作组深入灾区,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抓好生产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组织好灾区短缺农产品供应,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主动抓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做到对下有行动、对上有声音、对外有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农业抗灾救灾;非灾区农业部门也要加强对农业灾害的应急反应,及时了解灾区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救灾准备。

三、及时报送灾情和抗灾情况

(一)突发性灾情材料报送。发生突发性农业灾情(指大风、冰雹、暴雨、洪涝等),要在24小时内向省厅上报灾情快报,在2日内报送灾情综述材料。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县(市、区)和乡镇、初核农业受灾情况、当地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等。综述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概况(核实快报前三项内容,增加有关气象数据、受灾村数、受灾人口数、基础设施和房屋受损情况等),农业受灾情况(含农作物合计及分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经济损失,温室大棚、田间基础设施、沼气设施、种子种苗繁殖场等受灾情况及经济损失等),各级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及初步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下一步打算及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和要求,填写附表。因时间紧急或交通受阻等原因无法自行组织核查时,可以转报其他部门提供的灾情材料(注明来源渠道),但农业受灾情况应尽量使用本系统调查数据。材料报出后有新情况的可随时补充。灾情统计数据均应注明截止时间。

(二)持续性灾情材料报送。发生持续性农业灾情(指干旱、低温、凝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等),在每周四下午4点前向省厅上报灾情综述材料。材料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与突发性灾情材料基本相同,重点是灾情概况和农作物受灾情况。

(三)阶段性灾情汇总材料报送。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灾情汇总材料;625日前报送上半年种植业灾情汇总材料; 1225日前报送全年种植业灾情汇总材料。汇总材料除全面反映该时间段灾情概况、种植业受灾损失、已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外,应分析灾害对全年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并填写附表。半年和全年汇总材料反映灾情概况时,应与上年或常年灾情进行对比。

(四)灾情材料审核及报送形式。同一时间就同一灾情上报给不同渠道的灾情材料主要数据应基本吻合。上报灾情材料均应经过农业部门领导审核,其中综述性材料、汇总材料应加盖农业局公章,申请救灾经费的材料应采用正式公文形式。灾情材料报送尽量采用最快捷的方式,其中报送汇总材料和文件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报送,其他材料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但发送电子邮件的均应补寄正式文本存档备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应电话联系核实接收情况。紧急材料已到报送时限,因停电无法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但电话畅通的,应通过电话报送灾情要点,供电恢复后按原方式补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公休日或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灾情材料报送单位。灾情材料实行“有即报”、“发生即报”原则,灾情发生地所属市(州、地)农业部门为种植业灾情材料报送责任部门,但半年和全年汇总材料各市(州、地)农业部门均须报送。贵阳市蔬菜灾情材料由市蔬菜办报送。请各市(州、地)农业部门主动加强灾情调度,与所辖各县级农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向省厅报送。灾情紧急时,可要求县级农业部门向市(州、地)和省厅同时报送。

省农业厅种植业灾情(农情)调度联系部门:种植业处。

联系人:黄晓林,电话(传真):座机电话号码,邮箱:hx1713@126.com(第三个字符为这母L;胡蓉,电话(传真):0851-5285728hurong5285728@163.com。

附件:贵州省种植业灾情调查统计表(略)

○○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