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畜禽养殖场常温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
按照省政府“在2010年建设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100处”的农村节能减排要求,在认真实施好农业部安排的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同时,经研究,启动一批省级财政资金畜禽养殖场100-300立米方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同时,为了探索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的经验,将安排2个中温大中型沼气试点工程。现将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的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计划安排
优先安排养殖集中区、重点水源保护地、为农户集中供气的单位。2010年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计划申报总量175座(含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实行差额申报,其中各地区申报的100立方米沼气工程的数量占申报总数的50%,200立方米的占30%、300立方米的占20%。具体申报计划安排为:贵阳市50个、遵义市35个、六盘水市10个、安顺市8个(含1个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黔南州20个、黔东南州15个、黔西南州5个、毕节地区12个、铜仁地区20个(含1个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100-300立方米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状况正常,有良好的信誉,有相应的资金自筹能力和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意愿;2、申报1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100头、牛不低于10头、鸡不低于0.5万羽;申报2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200头、牛不低于20头、鸡不低于1万羽;申报300立方米的,养殖存栏量猪不低于300头、牛不低于30头、鸡不低于1.5万羽; 3、有一定的土地面积消纳沼渣、沼液,具备推广循环农业生态模式的条件。
申报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养殖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和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意愿;2、生猪存栏2000头以上;3、能为周边农户提供集中供气,重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用能问题;4、有一定的土地面积消纳沼渣、沼液,具备推广循环农业生态模式的条件。
四、建设内容
主要为原料预处理、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储气柜、沼气沼肥利用设施、后续服务设备等。
五、投资构成
每个100-300立方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35万元,100立方米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0立方米补助20万元、300立方米补助25万元,企业自筹或市、县配套5-10万元。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将根据中介机构审核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后,按工程实际投资总额,省级一次性补助50%,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或市、县财政配套解决。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主体工程、附属设施、沼液清运设备、田间贮粪池等建设,自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基础性配套工程。
六、文本要求
100-300立方米常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技术工艺方案、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期限、资金筹措、组织与管理、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等(见附件)。
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要委托具有农业或环境工程乙级以上咨询或设计资质条件的咨询或勘察设计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七、申报程序
以县级为单位组织申报,县级农业部门为项目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县农业部门商畜牧部门共同筛选确定申报企业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州、地)农业部门,由市(州、地)农业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进行初评。市(州、地)农业部门将排序后的项目于2010年9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统一将申报材料各2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报省农委(生态能源处、省农村能源管理站)。
联系人:韦天鹏 5285093 gzsnwnyc@163.com
金明 5282276 jinming4@163.com
附件:2010年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畜禽养殖大中型沼气池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