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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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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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2111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宁县、盘县、水城县农业(农牧)局、财政局:

为加快生产和推广应用马铃薯脱毒种薯,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国家继续实施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农委联系人:袁建琦(种植业综合处),电话:(08515285728,邮箱:yuanjianqi@126com;肖冀霞(财务处),电话:5283228

省财政厅联系人:肖高明(农业处),电话:(08516892919

附件: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四月二十日


附件:


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思路

通过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实行国家财政补贴,降低生产成本,调动农民使用脱毒种薯的积极性,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在我省马铃薯优势区域和重点产区黔西北地区建立以马铃薯种薯企业为龙头、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马铃薯脱毒种薯集中产区和优势区,确保马铃薯脱毒种薯有效供应,以此加快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应用步伐,提高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和生产水平,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是试点先行。依托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单位、专业合作社,集中在黔西北气候冷凉地区,选择马铃薯种植面积大、生产集中、产业化水平高的优势产区先行试点。

二是品种择优。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费乌瑞它、中薯3号、中薯5号、宣薯2号、威芋5号、合作88、鄂薯5号等优质专用品种进行脱毒种薯生产补贴试点。

三是农民自愿。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和订单需求,积极引导农民生产脱毒种薯,不得强迫农民生产。

四是订单生产。脱毒种薯生产以“企业+专业合作社牛农户”模式实行基地订单化生产。由原种供种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签订种薯生产订单,由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生产、收储和销售种薯,企业负责种薯收购、销售。

五是政策公开。即补贴政策和办法公开,补贴农户及品种、面积、标准和金额实行公示,操作过程透明。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项目,加快扩繁和推广应用马铃薯脱毒种薯原种,逐步建立健全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体系;制定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使项目区脱毒种薯扩繁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达到100%;加大对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生产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种薯质量检测力度,确保项目区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符合国家种薯质量标准,提高马铃薯商品性;通过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生产,逐步扩大脱毒种薯的覆盖率,提高马铃薯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60%以上,马铃薯亩产提高30%,增加效益6亿元以上。

二、补贴对象、试点范围和选点条件

(一)补贴环节和对象。对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进行补贴,补贴对象是农民。

(二)试点范围。按照《全国马铃薯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集中在黔西北地区选择威宁、盘县、水城等3个县、市进行补贴试点,面积23万亩,其中:威宁县17万亩、盘县3万亩、水城县3万亩。

(三)试点项目区选点条件。一是必须具有马铃薯脱毒种薯

生产条件,种薯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成立有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二是有脱毒种薯原种扩繁能力,能够满足当地原种生产所需的品种及原原种生产规模和数量,有较完善的供应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三是有规模化种植基础,区位优势明显,能够以乡镇为单位实现规模连片种植,条件较好的村实行整村推进。四是有科技推广能力,项目区农民文化和科技水平较高,对新品种新技术接受能力强。

三、补贴标准与方式

(一)补贴标准。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的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统一供种、合同招标方式进行补贴。由试点县农业、财政部门按本方案要求的选点条件,共同审查并在当地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区。由项目区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种薯生产企业、农技部门提出扩繁的品种、面积和所需原种、一级良种的数量,试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议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供应种薯的企业或单位,并将采购的种薯组织供应到项目区,再由项目区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或种薯生产企业、农技部门将种薯发放到农户,种薯发放前必须实行村级公示。采购的马铃薯脱毒种薯原种和一级种种薯其早熟菜用型品种必须占60%以上,早熟菜用型品种中费乌瑞它必须占50%以上。种薯供应企业或单位的确定,只能选择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不得选择省外企业或单位。省内符合条件的马铃薯种薯企业或单位是指获得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有省级以上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单位)。种薯扩繁补贴实行整村推进,建立马铃薯种薯生产专业村,对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种薯按300/亩的标准进行发放,由农户扩繁一级或二级良种,收获后由马铃薯种薯企业或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统一收购组织往外销售。按补贴试点任务中央补贴资金采购的种薯不够发放的,由试点县政府和有关马铃薯种薯企业、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采购种薯发放,确保补贴试点扩繁面积全面完成。供种企业要与当地农业部门、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联合搞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确保种薯生产质量。同时,要与专业合作社签订种薯收购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

四、组织监管

为切实发挥马铃薯原种补贴的政策效应,必须加强试点项目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协调。试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省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确定补贴方式、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实施检查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委员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补贴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补贴试点项目实施小组在省农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省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协调、督促、检查试点县的有关工作;推荐并公布本省马铃薯主推品种,引导企业、合作社、农民选用优良品种进行扩繁;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抽检工作;及时下达补贴资金,做好工作总结。毕节市、六盘水市要及时转发省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组织本地区项目实施,协调、督促、检查试点县有关工作;推荐和宣传适宜本地种植的马铃薯主推品种;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试点县政府要要成立补贴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农业、财政部门要成立补贴试点项目实施小组,根据省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开展种薯质量监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核实补贴农户、面积、金额,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组织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完成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补贴试点县实施方案经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一式10份于715日前报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审查、批复后实施。项目实施后,于1110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

(二)强化生产管理。试点县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马铃薯种用、加工用、鲜食用等用途和区域生产特点,科学筛选并推介项目区扩繁品种,推介的品种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委员会审定的品种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品种。县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要现场检查马铃薯脱毒种薯繁殖的隔离和生产条件,分别出具种薯生产条件审核意见和无植物检疫对象证明。要密切配合供种企业搞好种薯生产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做好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的现场检查。要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任务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的要求,建立分乡到村的脱毒种薯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补贴农户、补贴品种、补贴面积、补贴种薯数量、折合金额等,做好种薯扩繁生产者的登记造册。要积极开展以高产优质、高商品率为主要内容的高产竞赛和创先评优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或合作社向农户统一供种,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培训,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努力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三)强化资金监管。省、市两级财政、农业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资金,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试点项目实行公示制,对选择的项目区,在试点县当地媒体进行公示;补贴农民的,实行补贴结果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省级监督电话:08515289342(省农委)、08516826660(省财政厅)。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薯质量和价格、种薯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马铃薯原种扩繁补贴政策,提高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脱毒种薯、发展马铃薯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良种繁育补贴分县面积资金表

2、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村级公示表(式样)



附表1:

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良种繁育补贴分县面积资金表

县名

补贴面积(万亩)

补贴资金(万元)

拟补贴农户(万户)

威宁

17

1700

17

盘县

3

300

3

水城

3

300

3

合计

23

2300

23














附表2


贵州省2012年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补贴村级公示表(式样)

乡(镇、办事处)村组单位:亩、公斤、元

农户

补贴品种

补贴面积

补贴数量

补贴金额

备注













合计





/


种薯发放企业或单位:

补贴面积核实单位:县农业(农牧)局(盖章)

乡农业(农牧)局(盖章)

发放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由试点县农业(农牧)局留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