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441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6〕8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

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农业部印发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农医发〔201630号),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现将该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地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疫控(督)〔201697要求,确认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名单于75日前报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屠宰行业管理处姚敏

联系电话:0851-85284009

电子邮箱:gzstzc@163.com


附件:1、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6〕81号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doc



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