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
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农业部印发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农医发〔2016〕30号),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现将该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地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疫控(督)〔2016〕97号)要求,确认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名单于7月5日前报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屠宰行业管理处姚敏
联系电话:0851-85284009
电子邮箱:gzstzc@163.com
附件:1、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关于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6〕81号 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年)》的通知.doc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