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组织开展2011年第四批和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组织开展2011年第四批和
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加大兽药打假力度,保证兽药质量安全。现将《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19号)和《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查处工作,并将查处情况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省农业执法总队。
联系人:
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黄艳电话:0851-5286055
邮箱:gzssyc@sina.com
省农业执法总队:张丽蓉电话:0851-5285859
附件:1、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2、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五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