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安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申报“中国大鲵之乡”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2-01381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2〕18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正安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申报“中国大鲵之乡”的请示》的批复

关于《正安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申报“中国大鲵之乡”的请示》的批复

正安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中国大鲵之乡”的请示》(正牧请201222号)收悉。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命名管理办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之乡命名管理办法》,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你办向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申报“中国大鲵之乡”称号,并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201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