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贵州省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
你们报送的贵州省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目标:经营环节上,县城兽药经营企业(户)3-5家、每个乡(镇)兽药经营企业(户)1-3家达到兽药GSP要求;使用环节上,按规模养殖场兽药标准化管理建设养殖场兽药房,每个县5家。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用途及建设期限详见附表。
四、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负总监管责任。
五、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建设内容不调整、资金使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好项目,并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文件、图片收集、票据保存等原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12年12月底、2013年3月底和2013年5月底分别向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为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直接监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联系人:黄艳电话:0851-5284268、5286055
电子邮箱:gzssyc@sina.com
附件: 1、开阳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2、遵义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3、西秀区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4、三穗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5、岑巩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6、石阡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7、威宁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8、盘县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9、兴义市2012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批复表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