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关于开展贵州省2014年第一季度不合格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农委关于开展贵州省2014年第一季度不合格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近日,我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第一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样检测已完成,一季度共检测各类兽药产品64批,不合格产品7批(见附件)。各地要组织力量,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列入附件的不合格兽药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缴。对发现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的,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进行调查处理;对已销售的假劣兽药,责令经营企业召回销毁。
二、各地要将假劣兽药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内养殖场,防止养殖场误用假劣兽药,确保养殖环节用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各地要加强对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案件查处情况,于2014年5月5日前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省农业执法总队)。
联系人:
兽医医政药政处黄艳电话:0851-5286055
邮箱:gzssyc@sina.com
省农业执法总队伍瑜电话:0851-5285859
邮箱:1193553861@qq.com
附件:贵州省2014年第一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兽药汇总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