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 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
黔农发〔2008〕165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
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农办人〔2008〕84号通知精神,现将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接通知后,请及时组织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局及有关单位认真填报。汇总单位须用汇总软件生成统计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打印报表(A4纸打印),并在总结分析本部门统计年报工作和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主要包括统计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
二、各统计汇总单位请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统计年报汇总数据及统计分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nyrs@yahoo.cn,同时将纸质报表和综合分析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省农业厅人事处。省农科院、厅属企事业单位,请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统计报表送厅人事处汇总。
三、各市(州、地)的年报表,仍按照2007年汇总方式
进行。农业、畜牧局分设的地区,由农业局负责汇总本地区各县农业、农垦两套报表,畜牧局负责汇总本地区各县畜牧、水产报表;合并到农业局内的原农机局,仍直接报送省农机局汇总,不汇入本地区农业局报表内。
三、2008年的统计年报表式和汇总软件不变。统计汇总软件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agrihr,gov.cn)下载。
四、统计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农业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851—5281605 5283625
五、2008年年报统计会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工人情况 | |||||||||||||
表 号:农市(人)年4表 | |||||||||||||
制表机关:农业部 | |||||||||||||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 |||||||||||||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08]33号 | |||||||||||||
单位:个、人、千元 | |||||||||||||
项目 | 编号 | 年末在岗人数 | 技术工人分等级情况 | 普通工人 | |||||||||
小计 | 一级/高级技师 | 二级/技师 | 三级/高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五级/初级工 | 其他 | |||||||
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总计 | 1 | ||||||||||||
单位类型 | 一、机关 | 2 | |||||||||||
二、事业 | 小计 | 3 | |||||||||||
教育 | 4 | ||||||||||||
科研 | 5 | ||||||||||||
农场 | 6 | ||||||||||||
技术推广 | 7 | ||||||||||||
其他 | 8 | ||||||||||||
三、企业 | 9 | ||||||||||||
层次 | 省级 | 10 | |||||||||||
地级 | 11 | ||||||||||||
县级 | 12 | ||||||||||||
乡级 | 13 | ||||||||||||
领域 | 种植业 | 14 | |||||||||||
农机化领域 | 15 | ||||||||||||
畜牧业/畜牧兽医服务业 | 16 | ||||||||||||
农垦系统 | 17 | ||||||||||||
渔业 | 18 | ||||||||||||
1.列间关系 | 甲1=甲(2+9)、甲2=甲(3+4+5+6+7+8) | ||||||||||||
2.行间关系 | 编1=编(2+3+9)=编(10+11+12+13)=编(14+15+16+17+18)、编3=编(4+5+6+7+8) | ||||||||||||
3.表间关系 | 本表甲1编1+三表甲1编1<=一表甲5编1、本表甲1编7=二表甲10编1、本表甲2编7=二表甲11编1、本表甲9编7=二表甲12编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