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2〕178号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稳定供给,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9月14日召开的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视频会议和全省秋防会议精神,结合当前防控形势,现就做好全省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抓好秋防工作的重要性
从上半年发生的零星疑似疫情和监测情况来看,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一是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加。二是免疫抗体合格率有所下降。据上半年监测结果,全省免疫抗体监测群体合格率同比下降9%。三是人畜共患病危害加大。部分地方发生动物布病,发病数同比有增加。据卫生部门通报,发现人感染布病病例。结核、狂犬、炭疽等其它人畜共患病也时有发生。
针对当前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确保全年防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切实抓好秋季集中免疫。在当前病原广泛分布、畜禽大范围流动的情况下,免疫措施的落实仍然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要求从9月10日全面启动,10月20日全面完成,11月初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各地要继续坚持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月补免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切实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省农委将根据各地免疫进展情况,组织进行抽查。
(二)抓好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各地要按照省监测计划和流调工作方案,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提高监测频次。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免,并要追查原因。要继续组织开展紧急、定点及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对种畜禽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对在监测和流调中获取的基础数据,要认真分析研究,预测疫病流行态势,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一要全面提高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二要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规范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操作,严把屠宰检疫入场关,全面实行准宰制度,认真落实入场监督查验和同步检疫等操作程序,对检出的病害产品要监督屠宰加工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强化流通环节监管,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强跨省调运动物管理,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三要认真履行牲畜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职责。四要建立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同风险状况,确定动物卫生监管重点和检查频率,实施风险管理。
(四)切实抓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有关要求,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项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请各市(州)分别于十八大开幕和国庆假期前5个工作日,将值班表传真至省农委防检处。
(五)统筹做好各类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和其它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按农业部要求,三年来发生过炭疽病的新老疫区,每年至少要对易感动物开展一次免疫;对猪腹泻病的防控,各地要早做作安排,要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控预案,认真落实免疫、引种隔离等措施,扼制高发态势。要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健全免疫监测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者自我防护意识。
(六)认真做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各地要充分认识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指导动物养殖等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监督业主对病死生猪按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潜在的疾病传播危险,确保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报工作,减轻业主负担,提高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性。
(七)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为切实做好 2012 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按照《农业部 2012 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农委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考核工作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工作要求,成立考核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认真做好评估考核工作。
(八)继续做好其它各项兽医。一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完善兽医基础设施。近期,我委将组织对2006年以来中央和省级投资建设的市、县、乡、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抽查验收,请各地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完善项目材料,确保验收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快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进度,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按黔农发[2012]105号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屠宰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审核工作,并认真汇总完成审核报告。对核查达不到防疫条件的要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限定时间逐步取消防疫合格的资格,坚决杜绝再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发放合格证。请各地务必在9月底前将检查整改材料上报省农委(防检处)。四是切实抓好无规区示范项目建设,深入探索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认真推进规模养殖场兽医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动物疫病普查,指导种畜禽场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净化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疫经费,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使动物防疫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秋防期间,省农委要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督查,各地也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