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
为全面了解基层推广体系基本情况,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农办科〔2009〕69号)文件,现将该文转发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各市(州、地)、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要明确负责的领导同志和统计调查的单位和人员,要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统计调查上报工作。
二、认真统计
此次统计调查涉及县、乡两级的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等4个系统,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的统计调查要求,采用规定的统一表格进行填报,由县级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审核后,上报地区主管局。
三、按时上报
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完成本地各类调查表后,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所有调查表上报送省农委汇总。
附件:1、关于开展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农办科〔2009〕69号)
2、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调查表(表1-5)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农办科〔2009〕6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厅(委、局):
为全面了解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和范围
(一)统计内容
全面统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机构数量,管理体制,人员数量,素质状况,制度建设,经费保障,设施条件等内容。
(二)统计范围
县乡两级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四个系统基本情况。
二、时间要求
统计调查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合作,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调查任务。牵头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同省级农口相关配合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统计调查的组织工作,省级农口各相关配合部门要主动与牵头部门联系,予以积极配合。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各省级农口各相关配合部门将本行业机构队伍统计汇总数据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级农口牵头部门。省级农口牵头部门负责对四个系统的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按附件要求填报统计表,并就当地机构队伍变动情况、基础条件情况写出分析报告,报表及文字材料请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政策体系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 付长亮 严东权
电话:010-59192905 59193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箱:kjsztc@agri.gov.cn
附件:
1.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构情况调查表
2.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队伍情况调查表
3.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情况调查表
4.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经费保障情况调查表
5.2009年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调查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