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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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09-0832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9〕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回流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8]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农民工返乡回流呈持续增加趋势。据省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81231日,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累计返乡人数为68.26万人,占跨省务工人数的12.13%。各市(州、地)农业行政部门既要认真分析外出农民工回流农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又要充分认识外出农民工回流农村对发展农村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带来的机遇,因势利导,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回流农民工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调研和监测,及时掌握当地回流农民工情况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回流农民工情况的调研,可通过抽样调查、个体访谈以及问卷调查等各种调查统计方法,及时掌握当地回流农民工的规模和速度,及时分析回流农民工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行业结构、就业需求、创业意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回流农民工的各项技能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和外出务工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并结合动态监测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回流农民工的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各地要抓紧时间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的培训需求,调整培训种类,组织师资力量,敞开培训大门,到农村设点办班,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回流农民工技能水平,提高回流农民工的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一)以阳光工程为平台,对有务工就业需求农民工开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培训,有效提高其综合素质,逐步改善其择业能力,稳步提升其就业本领。围绕我省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围绕我省组织实施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的项目组织培训;围绕我省重点支持的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中药材、精品水果等产业开展农业服务业、农(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非农技能培训;结合我省旅游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民俗文化、民族风情、民间传统工艺、传统旅游商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功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

(二)依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各项目县吸收有务农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使他们能够成为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通过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对有创业需求的,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能够自主创业、自谋生路。

请各市(州、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就目前已开展工作情况、调研和监测及2009年农民培训工作思路等情况,形成报告于21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厅;科教处。

人:王瑶   刘驰名

联系电话:0851-5288491  52S5654

电子邮箱:gznytk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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