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和兽药残留监控,进一步规范兽药及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强化监督抽检效能,及时查处假劣兽药,确保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6〕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下达2016年全省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全省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
2、2016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
3、2016年全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
4、2016年兽药定向抽检企业名单
5、2015年被通报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6、近三年被抽检批数多且合格率高的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7、兽药中非法添加物质检查方法标准
8、兽药产品确认书
9、兽药监督抽检结果确认通知书
10、2016年度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技术操作要点
11、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12、抽样情况汇总表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