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常规动物疫病疫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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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3376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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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5〕3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常规动物疫病疫苗的通知


黔农发201536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常规动物疫病疫苗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做好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2015年全省春季常规动物疫病疫苗分配各地。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疫苗的验收工作,并及时将疫苗分发运送到各使用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动物疫病疫苗由中标疫苗生产企业分别于310日派兽医专业人员用冷藏车押运到你单位,各地生物制品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条件(附件2)做好疫苗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签收疫苗验收清单。


二、各地收到常规疫苗后,填写疫苗入库收据,加盖公章后及时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各地要加强账物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疫苗登记(厂家、品名、规格、批号等)和保管工作。


附件:1.2015年春季常规动物疫病疫苗分配表

          2.疫苗验收条件要求及厂家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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