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民政厅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垦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省农垦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切实减轻农垦农场办社会负担,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区和谐,结合我省实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贵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关于印发贵州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