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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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5734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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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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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7〕86号

省农委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委、省财政厅制定了《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曾庆鸿  电话:0851-85282535

电子邮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章)     贵州省财政厅(公章)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2017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继续对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支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等的部署和要求,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精心打造示范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结合我省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在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整合科教资源,精准满足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重点扶持省委、省政府主导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全力助推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式发展及脱贫攻坚战略任务的实施。

二、实施范围

2017年继续在全省85个农业县(市、区、特区)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不在实施范围。本年度中央投入项目建设资金6650万元。省级投入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创新试点工作。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我省的“五大重点产业”和“九大重点农产品” 布局,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县为平台,以健全我省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为抓手,全年度在85个农业县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具体建设任务详见《贵州省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任务清单及资金安排表》。

(一)健全机构

继续加强项目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普遍设置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机构。围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和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重点,“农科教、产学研”密切结合,构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单位、市场和服务组织、乡土人才一体化及“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等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充实基层农技人员,确保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占核定编制总数的90%以上。确保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达到90%以上。确保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90%以上的乡镇农技推广办公和推广设置设施齐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经费全额保障率达到95%以上,并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足额保障基层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主导作用,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二)提升能力

围绕我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的发展,精准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亟需人才,大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各地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遴选培育不同目标、层级、类型的农技人员,对培育人员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培训采取异地脱产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异地(出县、出省及出国)培训及实地考察和专项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全省年度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不得低于6020人。

各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层级进行培训,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省、市、县各级均须制定本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实习实地考察要提前对接考察地,完善考察培训的档案资料。

(三)建强基地

全省年度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27个(其中,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162个,基层农技推广创新试点基地65个)。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结合各县产业及规模实际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要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试验示范基地的土地属于自有产权土地或租赁期达10年。每个试验示范基地每年开展4项或以上的试验示范内容。每年每个试验示范基地组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周边农户到基地观摩、培训,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本年度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相结合。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公开招聘承担基地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由基地承担负责人编制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基地本年度拟开展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内容(每个基地每年试验示范内容不少于4项),拟开展的观摩、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4次),及经费预算等,并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基地负责人签订合同后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结束时,基地须向县级项目管理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县级农业部门组织对基地进行考核验收,对基地试验取得的新成果,要及时进行熟化和推广。

(四)培育主体

每个县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数量不低于本县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数的3倍。结合主导产业发展,优先遴选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和贫困残疾农民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分户指导、交流观摩等措施,指导他们应用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档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每年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每个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的实际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五)创新服务

一是建立部、省、市、县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机制,项目县根据农业部、省、市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本县实际,遴选一批符合绿色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并制定技术年度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方案,将编制和发布主推技术操作规范,通过试验示范基地对主推技术进行示范推广(示范展示数量不少于年度主推技术的40%),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其他非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率达70%以上。二是依托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快“黔农科教云”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农业科教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技服务的精准快捷和有效。对农业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省市县各级对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要进行专门任务部署,基层农技人员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人员达到80%以上,基层农技人员按要求填报有效信息。三是各地结合实际,根据农技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发展。四是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与我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万名专家积极深入参与到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中。

(六)创新试点

紧紧围绕省“泉涌”工程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阶段性科技需求,选择辣椒、食用菌、家禽三个产业实施省级基层农技推广创新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深度融合,有效整合农业科教资源,引入产业技术体系服务模式,搭建“一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五个功能实验室+五个综合试验站+若干个试验示范基地”的平台,实现高效运行的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机制,不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每个研发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产业科技调研,找准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每个功能实验室每年研究解决1-2项关键、难点技术;每个综合试验站的科技示范、技术服务工作覆盖周边3个以上的县,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农户500人次以上特别是围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深入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有效提高科技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在“贵州省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协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组织开展工作。各市(州)农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局具体负责,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各项任务。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做好本地绩效考核工作。

(二)强化财力保障。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农财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纳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内容,在资金及任务分解中,省级将根据“泉涌”工程产业重点县、深度贫困县、基层农技人员分布、基地建设分布等因素法进行分解,将本年度资金和任务清单切块到县(市)。

(三)强化管理和绩效考核

各级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执行,按时上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继续纳入农业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绩效考核要求,及时收集相关痕迹资料和图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年度工作结束后,省、市、县将组织开展绩效考核专项工作,并接受农业部组织的项目绩效考核。

(四)加强工作宣传

各级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同时要建立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制度,及时总结、宣传工作取得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在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 “最美农技员”推介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技推广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1.贵州省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任务清单及资金安排表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创新试点项目结构图附件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清单(终稿9.8).xls复件 附件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创新试点项目结构图(正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