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反馈 “网箱养殖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督导 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反馈
“网箱养殖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督导
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
黔东南州农委、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
8月1日,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网箱养殖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等督导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以《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环督改办通〔2017〕1号)对整改责任和时限进行了明确。省农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立即派出三个督查工作组前往各地进行督导。截至8月22日,全省各地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仅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册亨县等4个县推进整改落实十分缓慢。
为确保中央环保第七督导组反馈“网箱养殖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督导意见如期整改完毕,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整改落实目标。请你们及时向州党委、政府汇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省委、省政府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切实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导天柱、锦屏、剑河、册亨等4个县立即启动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方案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如继续推进不力,整改迟缓,省农委将按《省农委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网箱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7〕65号)文件精神进行督查监管处置,并提请省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请黔东南州农委、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印证资料和书面报告报省渔业局。
联系人:杨晓民;联系电话:0851——85286744;电子邮箱:gzycjy@126.com。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对外公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