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 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县、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推进利企便民,根据《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决定在部分市(州)、县(区)开展“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标准化试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试点,推行“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数据同、系统通、业务通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通过以点带面,从下到上,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企业与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涉农法律法规新增、修订(正)、取消与废止的情形,2020年6月底前梳理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要在名称、分类、编码、设定依据上与省要求一致。涉及权力事项子项的,要按实施层级列出。
(二)编制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发函﹝2016﹞108号)及相关系列文件等制度性规定要求,动态调整编制行政事项实施清单,细化法律法规要求,推进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化。
(三)编制“全省通办”清单办事指南。农业农村系统第一批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清单事项共10项(见附件),涉及市县两级事项的办事指南由试点市(州)、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办事指南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实施。
(四)选取试点县、市(州)。根据调研情况,选取贵阳市、黔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县、碧江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市级、县级标准化试点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开展“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标准化试点,对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标按表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保障。各试点单位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骨干人员具体推动该项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源,保障试点工作开展。要敢于打破陈旧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务实高效完成任务。
三是强化督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政务中心的衔接配合,加强对政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厅法规处、政务窗口与相关业务处室要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 陈海峰(首席代表) 0851-86987125
吴道江 0851-852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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