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阳海关 省林业局 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林业、邮政主管部门,贵阳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
红火蚁是全国农业、林业和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对红火蚁防控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切实加强红火蚁疫情阻截防控工作,控制疫情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主导
红火蚁危害程度重,发生范围广,对生产生活影响大,取食农林种子、果实和根系,筑巢引起电线短路或设施故障,叮蛰人畜造成灼伤疼痛甚至休克和死亡。红火蚁发生区域复杂,主要在城市公园绿地、农田、林地、江河堤坝,以及城乡垃圾场、撂荒地等,著名景区、重大建设工程都曾有危害案例。近年来,受商品调运数量增加、气候田间适宜等因素影响,红火蚁在部分省区传播速度加快、疫情发生程度加重。我省于2015年首次在黔东南州发现红火蚁疫情。截止2021年4月30日,我省有8市(州)33县(市、区)发生红火蚁疫情。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站在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国家生物安全的高度,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推进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监测防控,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强化对红火蚁等重大外来入侵生物的防控及检疫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落实防控任务
认真贯彻农农发〔2021〕3号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贵州省红火蚁阻截防控省级协作联防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的监测防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林地、草原、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海关部门负责组织入境口岸、进口货物物品及集装箱存放区域的监测,并通报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开展防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道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及园林绿化带区域、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公路交通线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铁路线路两侧地界以内绿化带等红火蚁易发区域的监测防控;邮政管理部门组织做好疫情发生县(市、区)收寄相关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三、严格检疫监管,防止疫情传播
各地农业农村、林业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加强从疫情发生县(市、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苗木、带土绿化苗木、草坪草等检疫。发现疫情的要停止调出,确有需要的,经检疫处理合格方可调离。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加查处;海关部门要加强来源于红火蚁发生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货物(苗木、木材、饲草等)、物品、集装箱检验检疫,防范疫情传播入境;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区)承运或收寄相关货物、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确保疫情发生区无证不承运、不收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配合做好疫情发生区内建筑材料、有机堆肥等染疫物品的处置,督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遵守法规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阻截防控
各级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辖区域红火蚁监测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疫情发生情况。各部门要按照划定的防控责任区,组织开展科学防控。要积极组织发动各有关单位、企业和城乡居民主动做好责任区域红火蚁防控工作。所属范围内有国家重大科技设施、大学、医院的,要加强防治,确保生产生活安全。农业、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第一线,科学指导防控,及时开展防控效果的评估、验收,确保防控效果。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防治组织开展红火蚁疫情统一防控工作。
五、开展培训宣传,提升防范意识
各地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按照省里制定的红火蚁监测调查及防控方案,印发红火蚁防控技术资料,加强技术指导培训,提高有关部门及基层人员红火蚁识别及防控能力。要加强部门协同,大力推进联防联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传统纸媒、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加强红火蚁防控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积极的、正面的方向积极引导群众,让群众懂得识别红火蚁,知晓发现红火蚁疫情需要报告检疫部门,了解红火蚁防治技术,成为阻截防控的生力军。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环卫工人、农户等一线防控人员的技术培训,科学开展防控,杜绝“翻、挖、烧”等不科学防控技术,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红火蚁扩散。
六、强化保障督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防控体系和检疫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防控阻截、应急处置和培训宣传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逐步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对防控不利的,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附件:1.贵州省红火蚁阻截防控省级协作联防联席会议制度
2.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3.红火蚁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阳海关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