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仁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872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2008〕1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铜仁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铜仁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铜仁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文件内容基本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工艺设计基本满足功能需要;总概算编制的内容完整,与项目的建设内容相一致,编制方法、归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编制了单项工程概算书;仪器设备配置、选型合理,基本符合原批复范围。

二、建设单位:铜仁市畜牧水产事业局;项目法人文毅。

三、建设地点:铜仁市解放路120号。

四、建设年限:一年。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9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

六、土建工程和主要仪器设备购置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据此批复,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四个规定”、《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管理“四制”要求,尽快抓紧实施,加强项目的档案和合同管理,建立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未经我厅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送农业厅计财处、省畜牧局,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铜仁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