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铜仁地区鲟鱼良种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铜仁地区畜牧兽医局:
你单位报来的《贵州省铜仁地区鲟鱼良种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单位:铜仁地区水产试验场。
三、建设地点:铜仁市环北办事处清水村。
四、建设年限:自投资下达之日起两年。
五、建设性质:改扩建。
六、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14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0万元,地方配套12万元。
七、土建工程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据此批复,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四个规定”、《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管理四制要求,尽快抓紧实施。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工程设计,加强项目的档案和合同管理,建立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未经批复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及时填报初步设计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具体用户名和密码与省农委发展计划处联系,联系人赵颖、 郭兰,联系电话:0851-5287480 5285021。
附件:贵州省铜仁地区鲟鱼良种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算批复表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