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两湖一库3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贵州省贵阳市两湖一库3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单位: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项目法人:帅江
三、建设地点:贵阳市乌当区
四、建设年限:二年。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8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7万元,地方配套8万元;包括渔政船建造及配套设备投资62.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57万元,预备费1.877万元。
六、建设内容:建造30吨级渔政船一艘,总长18米,自持力5天,续航力110俚,航速14节/小时。
七、渔政船建造工程和主要仪器设备购置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据此批复,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四个规定”、《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尽快抓紧实施,加强项目的档案和合同管理,建立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未经我委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送省农委计划处,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