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批复
关于对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批复
遵义、思南、金沙、开阳县、都匀市及西秀区畜牧(中心)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8〕81号文件)精神,你们编报的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遵义、思南、金沙、开阳县、都匀市及西秀六个县(市、区)实施方案生猪良种补贴,对项目去存栏的26万头能繁母猪开展人工受精输配,项目总投资1040万元(各县任务指标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年限:2008年1月--2008年12月。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结算
项目实施单位以本县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为补贴对象,2008年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使用两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或依据,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四、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与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和检查指导,做好供精种公猪的建档立卡及能繁母猪输配等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顺利实施。
联系人:齐勇
联系电话:0851-5284295、5285529
E-mail:qiyong777@163.com
附件: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批复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