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柱番鸭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四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天柱番鸭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四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天柱、锦屏、三穗、沿河县畜牧兽医局:
你们报送的2008年贵州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地方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们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批复的建设年限、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资金支持环节(见附件1--4),认真组织实施。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与农户签订合同,严格按照“良种推广项目的经营性投资、滚动式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进度与质量,按季度向省畜牧兽医局上报实施进度。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要求原件分类保存,做好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准备工作。
五、申报项目的县畜牧兽医局为项目建设单位,黔东南州、铜仁地区畜牧兽医局为辖区县项目实施的监管部门。
六、批复的实施方案为项目执行过程中监管、督查及项目总结验收的主要依据。
附件:1、关于天柱番鸭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关于锦屏县青山界草场养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3、关于三穗鸭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4、关于贵州省党建扶贫沿河工作队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关于天柱番鸭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jpg
4、关于贵州省党建扶贫沿河工作队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