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06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结余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06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结余资金的通知
黔农计〔2009〕5号
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局、县(市、区)畜牧(农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关于贵州省2006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农计〔2007〕13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2007年乡镇农牧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方案的批复》(黔农计〔2007〕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号)及农业部有关精神,“2006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已全部结束(识读采集设备近期将陆续送达),现将采购结余资金拨付你们,请以县为单位,在1月15日前开据行政事业收据(内部结算票据,注明开户行,收款单位及账号),交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由农业厅计财处统一拨付。请各地严格按照黔农计〔2007〕136号文件批复内容抓紧组织实施,要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已实施完毕的,要抓紧组织自查,市(州、地)畜牧兽医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省局将组织抽验。
联系人:杨 楠 0851-5283228
孙龙伟 0851-5286424
附件:1.2006年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结余资金拨付表
2.2006年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结算清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