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少数民族地州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黔西南州少数民族地州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农计〔2010〕144号
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发改委:
你单位报送的《黔西南州少数民族地州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单位: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
三、建设地点: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沙井街22号。
四、建设年限:自投资下达之日起一年。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新建实验室、疫苗物资储备库、培训室等1906.2平方米;购置PCR检测仪、冷冻离心机、自动酶标洗板机等仪器设备32台(套、辆)。
六、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339.9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60.15万元,自筹79.78万元;中央投资要首先保证实验室、疫苗物资储备库1205平方米土建工程和32台(套)仪器设备的建设内容,超出部分建设面积由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单位要据此批复,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四个规定”、《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尽快抓紧实施。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工程设计,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做好招标采购,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四制”,加强项目的档案和合同管理,建立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未经批复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及时填报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具体用户名和密码与省农委发展计划处联系,联系人赵颖、郭兰,联系电话:0851-5287480、5285021。
附件:黔西南州少数民族地州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批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