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2013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评价考核工作涉及我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农业部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评价考核的内容与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选择“十一五”期间启动安排的第一批项目(以发改投资〔2007〕3049号下达),我省具体涉及七星关区(原县级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考核指标包括投资计划安排、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建设任务完成、项目运转保障、目标功能实现和运行可持续性情况。该项目已建成并运转了3-4年,此次除考核项目的建设情况,重点考核项目运转保障、目标功能实现和运行可持续性情况,共设立2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见附件。
二、评价考核方法
评价工作以区农牧局自我评价(区级评价)为基础,市农委组织市级检查(市级评价),省农委组织检查和实地复核(省级评价),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省级绩效评价报告,最终作为省级自评报告上报农业部。具体工作为三个阶段:
(一)自我评价。区农牧局对照评价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
作出自我评价。要对每一项指标进行打分,汇总形成自评分数,并撰写自评报告,报送市农委并申请市农委检查。同时报送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市级检查。市农委开展资料查看和实地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如有发现问题,必须提出要求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报告及整改完成报告报送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申请省农委检查复核。
(三)省级复核。省农委根据市、区报送的相关资料,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农牧局进行复核。资料审查。对区农牧局报送的自评报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自评分数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实地复核:由基建、财务、技术专家组成评价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对区级自评分数进行复核修正,形成省级绩效评价报告。
三、进度安排
2013年7月20日前,区农牧局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区级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向市农委申请检查。
2013年7月31日前,市农委完成试点项目市级检查工作,如有发现问题,必须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完成,最后撰写工作报告,向省农委申请复核。
2013年8月25日前,省农委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复核,形成省级评价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农业部。
四、结果运用
省农委将依据农业部最终的评价结果向全省农业部门通报。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在后续投资安排上给予倾斜;对评估结果为较差,暂停安排后续投资和新项目。
五、保障措施
省农委成立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小组,由发展计划处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驻委监察室参加,协同推进绩效管理试点开展。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对照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根据评价靠考核情况,市农委要适时组织开展此试点类项目其他县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切实发挥实效。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
标体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展计划处周佐春、赵颖电话:0851—5285272
邮箱:gzsnwjhc@163.com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陈雄、兰鉴电话:0851—5285157
邮箱:gzncpjg@163.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