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 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省质检中心: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4〕183号)及农业部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培训班有关要求,省农委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农委2014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展计划处吴静电话:0851-5285021
传真:0851-5285272邮箱:gzsnwjhc@163.com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唐会周电话:0851-5281712
传真:0851—5285157邮箱:gzncpjg@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2014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2014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办法》和《农业部201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政府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业投资效益,不断深入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政府农业投资绩效为目标,强化“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认真做好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层面考核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完善的政府农业投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价方案,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项目层面,细化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明确评价程序和方法,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政府投资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易于获取、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核心指标,确定简化务实的评估方法和程序,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指标权重,根据项目建设周期适时开展评价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评价。既注单体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既反映单个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又反映整体项目运转开展情况,系统全面地考核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价考核的内容与指标
(一)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依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安排、列入2007-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包括部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三个类型。其中地方承担的项目投资计划以发改投资〔2007〕3049号、〔2008〕3163号、〔2009〕1037号、〔2010〕680号下达;部直属单位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项目投资计划以农计发〔2007〕44号、〔2008〕17号和27号、〔2009〕8号、〔2008〕8号下达。
(二)考核指标。对于项目建设单位的考核指标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重点考核规划任务完成、项目管理和运行、建设效果等情况(见附件)。
三、评价考核方法与要求
评价工作以项目建设单位自我评价为基础,省农委组织检查复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具体工作为三个阶段:
(一)自我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对照评价考核内容、具体指标、证明材料要求,在实地评价的基础上,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每一项指标和评价要求逐项进行打分,作出自我评价并提供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建设单位涉及多个项目,要按照项目分别评价形成自评分数。各项目单位负责填报自评价分数,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各市(州)农委负责核对、汇总相关资料报送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1份)。
(二)检查复核
省农委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检查复核。资料审查。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自评分数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实地复核。由基建、财务、技术专家组成评价考核组,分两组对今年涉及的质检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对自评分数进行复核修正,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三)形成自评报告
省农委在实地评价、完成对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工作,并修正单个项目自评分数的基础上,依据每个项目总投资权重,加权平均得出全省规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分数,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同步总结有关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对项目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检查复核情况,将修改审定自评价报告提交农业部相关司局。
四、进度安排
2014年11月26日前,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30日前,各项目单位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5年1月31日前,省农委相关部门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复核。
2015年2月20日前,完成评价报告,提交农业部相关部门。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扩大试点范围和开展下年度绩效管理提出建议。根据掌握的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为编制“十三五”建设规划奠定基础。同时,不断总结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项目管理制度性设计和安排。继续实行奖优罚劣制度,评估结果按照部里统一要求予以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我委将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读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确保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单位要将此项工作执行情况作为本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农委切实做好监督与检查,省农委将会同驻委监察室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切实发挥实效。
附: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014年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统计表
附件2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统计表(质检项目)
小计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合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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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 |
毕节市农产品质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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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4 |
遵义县、兴义市、水城县、独山县农产品质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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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3 |
松桃苗族自治县、盘县、金沙县农产品质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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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11 |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黔西县、花溪区、织金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大方县、桐梓县、安龙县、瓮安县、思南县、威宁县农产品质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