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金沙县西门塔尔牛原种场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毕节市畜牧水产局:
你单位报来的《金沙县西门塔尔牛原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送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单位:金沙县金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金沙县后山乡。
四、建设年限:两年。
五、建设性质:改扩建。
六、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75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自筹91万元。
七、土建工程和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定》、《贵州省招标条例》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八、市畜牧局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对资金落实负总责,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留缺口。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未经原批复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构成等。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及时填报初步设计,具体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
附件:金沙县西门塔尔牛原种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批复表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