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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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1849
  • 信息分类: 黔农计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2018]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农科院,省种畜禽测定中心,毕节市农委,威宁县农牧局:

近日,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北京市国家青贮玉米品种测试站项目等13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7194号)、《农业部关于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野生肉苁蓉和科右前旗野大豆原生境保护区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7189号)、《农业部关于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太谷)国家苹果种苗繁育基地等10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7193号)及《农业部关于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天津市肉羊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8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7191号)文件,分别对我省2017年上报的贵州省国家农作物品种测试站项目、贵州省毕节金海湖新区野生猕猴桃宜昌橙百合原生境保护区及纳雍县云贵水韭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贵州省威宁县国家马铃薯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贵州省种羊测定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详见附件)。为做好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

请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抓紧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于201825日前一式8份(电子档发邮箱)报送我委,以便我委组织评审、批复后报农业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项目投资要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额度为准,有自筹资金的,需区分中央投资与自筹资金的建设内容,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完成环评、初步设计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准确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二是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是指项目直接管理单位(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如果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则为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三、及时报送项目进展和年度总结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于投资计划下达后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27.42.173/acb/busimis/login.jsp)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的11日和71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关建议等内容。我委将根据信息报送、实施、绩效等情况加强项目跟踪,对信息报送或开工不及时、实施进度缓慢、绩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依规处理。

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张辉、冯文武

联系电话:0851-85287480

箱:602861968@qq.com



附件:1.贵州省国家农作物品种测试站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表

2.贵州省毕节金海湖新区野生猕猴桃宜昌橙百合原生境保护区及纳雍县云贵水韭野生猕猴桃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3.贵州省威宁县国家马铃薯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4.贵州省种羊测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20171月11日    

黔农计[2018]1号-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