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18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8〕17号)精神,修文县获批2018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经商省财政厅,为做好产业园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产业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融合发展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新时代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驱动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是培训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载体。
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于5月启动以来,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推荐、全国性评审与答辩、公示等程序,最终全国共获批创建21个产业园,修文县名列其中。省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黔府办函〔2017〕70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省级将加强产业园创建成效调度及考核,坚决避免“重申报创建、轻建设管理”现象。
二、紧扣目标,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请修文县抓紧修改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强化产业园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符合发展要求。要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动产业园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切实落实产业园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建设宗旨,以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开发为主攻方向,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要务,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聚集、推进三产融合、加强创业创新孵化、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等任务,强化政策支持,优化管理服务,把产业园建设成乡村产业兴旺的引领区。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农民与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经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不能异化为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确保广大农民尤其是小农户实实在在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三、规范管理,提升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给予57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资金已经《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8〕149号)下达,后续将根据创建情况再适当奖补。修文县要认真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决杜绝资金安排“小而全”和撒胡椒面。要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结合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折股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方式,推动建立产业园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景观绿化,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对于已有其他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奖补资金不再支持。
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的进度节点,确保可操作、可考核。贵阳市农委要加强修文县产业园创建的监管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现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必有效、无效必问责”。修文县要高度重视,改革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集体研究决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制定完善财政奖补资金使监管制度,明确绩效评价办法,切实保证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安全性、高效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
四、抓紧谋划,确保按时保质报送产业园创建有关材料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请抓紧时间编制修文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按照“多说地方话、少说普通话”的要求,附产业园创建方案与资金使用方案编制的相关研究决定、会议纪要、意见批复等佐证材料。省农委与省财政厅将加强督促和指导,强化创建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的论证审核和实施监督。
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县级、市级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一式7份行文报送省农委,省农委将联合省财政厅进行审核上报,审核通过后即可根据创建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实施,上报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备案的有关材料是产业园创建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考核,构建奖优劣汰管理机制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将依据创建方案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对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将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落后的产业园,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资格的处理措施。
联系人:省农委计划处冯文武;电话:0851-85287480
省农委园区处景明凯;电话:0851-85289338
2018年8月6日
黔农计[2018]22号-省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抄送:贵阳市财政局,修文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