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1年种植业产业 发展及农业技术服务经费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1年种植业产业
发展及农业技术服务经费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推进种植业高质高效发展,加快种植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提高全省粮食单产水平,通过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充分发挥省内资源优势,解决生产中农业科技支撑不力的问题,特加大对优质稻、特色杂粮、油菜、中药材等作物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管理的专项扶持,通过聚焦关键品种、关键环节,在关键区域开展示范工程,加大高产品种、高产技术推广力度。经研究,现将2021年优质特色粮食、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项目攻关经费462万元支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及用途
(一)特色粮食的研究与推广项目共计160万元。主要用于苦荞米、芸豆、紫云红心薯、山区向日葵、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优质稻等作物研究推广的相关支出。
(二)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1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优质稻、鲜食玉米、酒用高粱、马铃薯、甘薯、苦荞、油菜、蚕桑等作物研究与示范推广的相关支出。
(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13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监测防控技术、检疫性有害生物鉴定、农药质量检测、中药材、茶园昆虫调查、主要粮食作物农药利用率测定、天敌昆虫田间应用等技术研究的相关支出。
二、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要求
资金拨付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省农业农村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总额的70%;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经专家评估项目可完成预期指标并出具专家意见后拨付20%;完成验收后拨付10%。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进度开展中期评估及项目总结验收,相关材料按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三、项目资金监管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42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任务单位要认真开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黄轶
0851-85288491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徐雅妮0851-85283228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1年种植业产业发展及农业技术服务经费的通知(黔农计财(2021)8号).pdf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